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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這些一切,應如何去說明…?

 

不想結婚,不是不喜歡他,只是不想成為所謂的「妻子」;

做著同志權利與健康的工作,卻連家人最基本的認同也得不到,

而且,對於同志工作,身為直女的我更是個禁忌…

 

一切一切,要去說明實在是太難了…

好辛苦,我是不是只是在自身的極限困難中挑戰自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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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虹.(ゝ∀・)P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